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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监管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5-12-08

       为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消安〔2015〕6号)文件要求及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本局主管行业企业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任务和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广泛发动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层层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落实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达到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显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防止和遏制重大火灾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成立区安全监管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献  局长

副组长:钟  华  副局长

              刘志成  副局长

              王国璋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继浪、张良超、张朝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股,办公室主任由刘志成副局长兼任,李继浪同志为成员。

    三、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按照局有关工作分工的要求,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重点监管,加强对所分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认真检查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防控措施,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资料收集、汇报工作。

四、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1.消防证照是否齐全,有无消防部门出具意见书或备案材料。

2.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应急物资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

4.消防工作有无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有无配备管理人员和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5.防雷设施有无进行定期检测。

6.动火作业有无经过审查、审批,作业时有无防护措施。

7.电器、电路、开关、设备等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按规定配备防护设施,有无超负荷运行。

8.生产经营场所有无违规住人。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组织实施

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

要结合当前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安全工作,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我局冬春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结合节庆和“两会”期间,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活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二)治理整改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

各股室要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重点做好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动整治。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切实加强动火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汇报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

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要认真总结我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

六、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督导责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股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认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检查指导。

(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股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行动,务求实效。要借助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之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提升全社会防御火灾能力。

(四)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股室要指导督促所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8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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